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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公里 21

    我把人生最珍贵的第一次给了一个和我认识并不算很熟的女孩,至少小沁对我来说是这样。

    那是我第一次陪女孩喝酒,而且是喝到乱七八糟,虽然乱七八糟的人是她而不是我,但我也承认,峰哥给我的保险套,让我心里的感觉也很乱七八糟。

    回想以前,过去的很多第一次,认真要说的话,可能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就好像我第一次因为没考一百分而被老师打手心时,因为他的第一次,让我第一次会想对着他骂「干」,虽然说那是种本能的情绪抒发,但从那之后,我却像是上癮似的,再也改不掉我会骂脏话的习惯。

    除了我老妈之外,这还是我第一次在女生面前光着一条内裤,我以为她会吓的花容失色,或者来个尖叫也好,但没想到却是我和峰哥吓到不知所措,可以的话,我们甚至想如果来个尖叫会比较好。

    小沁很镇定,镇定到让我不知所措。

    当我们穿好裤子让她进来时,已经是五分鐘之后的事情了,从她的样子看来,似乎已经酒醒了,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衣服,和浅蓝色的牛仔裤,还有黑色的内衣。

    黑色的内衣不是我看到的,是峰哥说的。

    「谁叫她的衣服顏色太浅,我不小心就看到了。」他说。

    「你平常都这样吗?」在我开门让她进来时,她丢给我的问题。

    「这样……是指怎样?」

    「你一定要我说出来吗?」

    「她意思是说,你平常都只穿一条内裤吗?」峰哥说。

    「呃……只有在宿舍才会这样啦。」

    「意思是说,还满常的囉。」

    「恩,应该是这样。」

    「所以这是兴趣囉?」

    「这能算兴趣吗?」我疑问着。

    「正确来说是习惯。」峰哥接着说。

    「喔~」她刻意拉长了语调喔了一声,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从她眼里看来,似乎有几分鄙视的感觉。

    之后她什么都没说,只是自顾的在我们的房间里逛起来,虽然房间开放给别人逛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不过我突然想到一件很要命的事情。

    就是峰哥的电脑萤幕还开着。

    而且他桌面上的载点还在运作。

    「这也算是习惯吗?」她指着电脑萤幕的清纯学生妹字样说道。

    「……」瞬间我跟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她镇定的神情一样令我们感到害怕,后来她什么都没说就走了,但正因为这样,才更让我感到害怕。

    到了晚上我1样回到老爹去,峰哥则因为离开社团没事干,便和我1块过去。

    老爹的una姐依然帅气的点着一根细长菸在柜檯抽着,除了她之外还有零落的几个客人,小沁和社团的人也都在。

    小沁示意我先坐下,突然间我察觉到店内一股很沉重的气氛在蕴酿着。

    「你知道我们的用意吧。」沉默一阵子之后社团带头的流浪汉社长先开口了。

    「你指的是接替主唱一职?」

    「如你所见,小沁她也有她的打算,更何况在这年头,可以重新拾回课本唸书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恩。」我点头表示讚许。

    「尤其是对她而言。」他话说完后我突然想起那晚小沁喝酒时对我说她的过去。

    「我何得何能,况且我什么都不会,连吉他都不会谈。」

    「你放心,我们会教你的。」

    「在我们的专业教导之下,别说上台了,就连角逐金像?都不是问题。」

    「金像奖不是演戏的吗?」我说。

    「呃……是金马奖啦。」

    「靠,金马奖也是演戏的阿,话说回来上次的金马影帝居然被赵又挺拿下了。」峰哥说。

    「呃……」

    「你要说的是金鐘奖吧。」

    「阿,哈哈,哈哈哈哈,对啦,金鐘奖,对,就是金鐘奖。」虽然他极力辩解,但我却很担心。

    让一个金鐘,金像傻傻搞不清楚的傢伙来教我,说真的我不敢抱持任何期待。

    「放心,我也会帮你的。」旁边的小沁也插入话题,不知道为什么听她这样说时,让我顿时安心不少。

    「放心,我也会帮你的。」峰哥说。

    「你除了在电脑抓a片之外,你还会什么。」小沁说。

    「有!」

    「?」

    「烧a片,而且都是航空版的喔。」

    「什么叫做航空版?」

    「就是……」还没等他说完我连忙把他嘴巴摀住,因为我想起高中他刚入学时在班上发生的事情。

    「总之以后就麻烦各位了。」我连忙起身像他们作一个礼貌性的鞠躬。

    就这样,我除了上课之外,所有时间都耗在社团上,峰哥因为没地方去,也跟我一起,他对吉他没什么兴趣,不过他倒是很喜欢打鼓,每次一坐上打鼓区,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就像嗑药一样。

    峰哥给社团的阿杰取了一个外号,叫做超级金汤匙,因为这个阿杰再怎么看都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小孩,社团内的四颗超大的黑色yamaha音

    箱,也是他老爸赞助的,因为那间老爹是他们家开的,据说不只是老爹,北部很多酒店几乎也有他们入股。

    超级金汤匙的吉他弹的很厉害,听说他小时候就被送去国外深造音乐了。

    我问他为什么要取超级金汤匙,他给了我一个很有逻辑观念的回答。

    「我们都知道金汤匙是有钱人家在用的。」

    「恩恩。」我点头同意。

    「如果一个人已经很有钱了,前面在加上个超级,你认为会怎样?」

    「当然是更有钱。」

    「对阿。」

    「如果超人去掉前面那个超,那么他也只是路旁随处可见的平凡人了。」

    「喔喔。」虽然每次都在听他掰歪理,不过他却每次都掰的很有道理。

    根据超级金汤匙阿杰的说法,要弹好吉他之前,必须先学会跟吉他相处,也就是要去听吉他的声音。

    「当你可以听到吉他的心时,那么你就成功了。」他说。

    「你是豪洨的吗?」

    「我这人什么都好,就是不豪洨。」

    「……」

    我花了好几个礼拜时间才搞懂什么是c调,又什么是和弦,还有一堆我看不懂的符号,在这段时间里,除了他之外,小沁也一直陪在我身边,那时候我突然觉得,原来学吉他是一件这么美好的事情。

    「你觉得现在的你,能看见吉他的心吗?」就在我学了快一个月之后,小沁突然这么的问我。

    「心?」

    「当你拿着一把吉他时,也许在别人看来只是把普通的木头,琴面多装了六条弦而已。」

    「可当你学会去感受时,这六条弦却能弹奏出数百种,甚至数千种的音调。」

    「而这些就是我们说的音乐,也是你的感觉。」

    「感觉?」

    「是阿,每个人的感觉都不一样,就看你如何去摸索了。」

    「能够把自己的感觉,付诸给别人,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而被付诸感觉,所接受的那人,我想那更是件幸福的事情。」

    「不管施或受,两者都会有收穫的。」

    「就像爱人与被爱吧。」我说。

    「是阿……」当她说完时,我似乎从她眼中看到些许寂寞,就像先前她喝酒时一样。

    「如果有天你可以选择时,爱人与被爱,你会选择哪种呢?」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问题。」

    「那你呢?」

    「应该是被爱吧,因为我已经没有多馀的心力可以主动去爱人了。」

    「当灵魂被淘空时,你没有多馀的心力可以去给别人,你能做的就是不断的等待。」

    「等待?」

    「等待有天,灵魂可以被填满时候。」

    「我想快了吧,你长的这么漂亮,想填补的人应该很多。」

    「那很多人当中,会有你吗?」她说。

    *感情的浅深,需要的是一点天分,还有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