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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前年的夏夜。七夕夜。一家三口到路家在郊外的别墅看星,看星光璀璨,河汉渺度。悠言在迟筝的怀里,拿了张纸,埋头不知画着什么。迟筝便依偎在他的怀里。他的怀抱里,有着她,还有着他们的她。悠言画着,鼻子皱了皱,把纸揉成一团,扔得老远。“mama,我明明已经可以不用画工笔画了,为什么你还要我画?”迟筝轻轻一笑。“工笔白描是最简单,也是最难的。”“言,你知道吗?就像最厉害的厨师,即使只是一道水煮豆腐,最平淡无奇,他也能做出比任何一样昂贵的食材更美味。”悠言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怔了怔,随即灼亮了眉眼,嘴角的笑有几分慵懒。“筝,按你这么说,有一天,工笔也能胜写意?”迟筝的眸,流光溢彩。“易先生,无所谓哪个胜哪个。功夫到,即使是最简单的白描工笔,确实能比过写意。画的高低,不看表达方法,从来,只看人。”“那迟大画家你做到了么?”爱看她眉间灼灼的自信模样,他的唇边溢满了笑,星辰般华美的眼眸也映满她的颜容。眼里的怜爱毫不暇饰。即使成为他的妻子多年,这一刻,迟筝还是羞涩着低了头。“为什么要拿吃的作譬喻。”他的笑声更放肆。迟筝微嗔,“因为你的宝贝女儿比较爱听这个。”他一愣,笑得微微哑了。“言,去把你扔的垃圾捡回来。”悠言嘀咕了一声,不情不愿地从mama的怀里钻出,兴冲冲的奔进矮矮的小草丛中。“我的女儿不也是你的吗?”他低哑道,然后,俯身深深吻住他的妻。原来,他们也有过这么多平淡但幸福的时光。也许,与她一起的日子里,他一直都很幸福。对她的恨,像飘散的絮一样,很大部分,突然,不知去处。“可是,姨父,我没有这个。”悠言想了想,难过地说,眼睛骨碌碌地盯着刚才那跌落在桌上的画像。她的声音清亮,众人不禁望了过去。抱着她的男人也一怔,低头一看,随即明白她所指。相框。有声音突然传了进来,一点低沉,几分沙哑。“小言,我给你买,好不好?”他皱了眉头,望向那不速之客。一个男人排开人群走进来。他一身玄色西装笔挺,面貌俊朗,眉宇间蕴满书卷的气息,但那眉目清冷,整个人仿佛从最酷寒的地方走出来。“请问先生是?”早有管家上前礼貌咨询。那男子嘴角噙起抹冷笑,挑眉道:“路先生,鄙人沈拓。”他心里像被什么钝器狠砸了一下,震惊愤恨不已,表面却偏生要平静无垢。“沈先生?是不是走错地方了?”他大步上前。厅堂中间,两个男人站定。一个气势赫然,一个冷傲深绝。可是,他们要争的人,已经不在了。一切,还有什么意义?上天知道,还是,确实还有谁在乎。“如果这是迟筝的灵堂,那么沈拓便没有走错。”沈拓冷冷一笑,“路先生,听说迟筝临死前写下我的名字。怎么?我没有资格来拜祭她?还是说,那深爱着她却又他娶的人更有资格?”在场少些熟知迟筝死时情形的人,便都刷刷看了过来。迟筝的姐夫蹙了眉,抱紧一脸好奇,正圆了眸转望的悠言。“今天是我妻子的忌辰,请不要滋事,否则不要怪路某不谙待客之道。”他沉声道,带了几分狠戾。沈拓扬眉一笑。“妻子,多么冠冕堂皇又好笑的措辞。”第一百话最后的秘密(2)面对这个迟筝临死还惦记着的男人,他的怒火其实早已几乎把他灭顶,只是良好的教养和多年的官场打滚,使他死死压抑住。“把这位来历不明的沈先生请出去。”他厉了声音,冷冷对几个家仆下命令。沈拓邪邪笑了。“走?说完我想说的话,我自然是会走的。如果这里不是迟筝的灵堂,我一刻也不想留。”王璐瑶走上来,挽住他的手臂,担忧地看向他。他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又把她的手轻轻放下。沈拓嘴边那抹嘲弄愈加深刻。这时,一直沉默着的他的母亲,慢慢踱步过来。“请问沈先生是来拜祭我媳妇的吗?”老人语气平和,问得礼貌,却风范卓然。沈拓微敛了眉,对着老太太弯腰一躬,态度恭谨。“阿姨好。”老太太点点头,轻声道:“那请沈先生随老太婆过来上支香吧。”她又转向他,语重,“泓易,过门即是客,今天是迟筝的忌辰。”他上前扶过母亲,对侍立在一旁的管家递了眼色。那管家立刻过来扶住老太太。“泓易,你要做什么?”他的母亲厉声道。他冷冽而笑,眉梢是十分的危险诡魅。“把沈先生请出去。”沈拓却神色不变,只徐徐击了下手掌。一个同样穿着正装的男人快步走了进来,他手上拎了一只大大的黑色塑料袋子。“路泓易,这是当日你对迟筝做的。今日,我替她还给你。”他迅速拿过那袋子,猛地扯开,又从袋子里抓了把什么,奋力一扬。瞬间,空中扬起无数信封,却色彩斑驳。有一些狠狠掷落在他的脸上。在场的人,无不惊骇莫名,不知那沈拓何意。他怒极反笑,手微动,捏抓住其中一个信封。今天的一场架,已是势必。到此刻,他才看清自己的心魔,他如此痛恨厌恶眼前这个男人,这个迟筝死前还念着的男人!只是,当眼中余光碰触到手上的信,他神色一变,身子往后,竟踉跄了一步。那上面是迟筝的字。他妻子的字迹,他怎会认不得?阿易收。信封的右下角是一个小小的数字:49。他紧皱眉心,再也无法伪装怒火和疑惑,上前一把抓起沈拓的衣领,沉声道:“怎么回事?”沈拓还是一副不以为意的神色,讥讽道:“路先生,你也识字,何必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