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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在新衣服的最上方,还摞着五万块钱。拿起毛爷爷看了看,我的心里腾的就冲上了一股火气。妈的,这他妈是把老娘当成失足少女了!气不打一处来,我进了浴室,经过镜子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到了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迹。那些痕迹实在是太刺眼了,除了脖子,几乎蔓延遍了全身,令人莫名作呕。想到昨晚我搂着另外一个男人喊霍致远的名字,我就真恨不得买块冻豆腐一头撞死。虽然我的心理年龄已经过了少不更事的年纪,可想到昨晚的荒唐事,我还是有种背叛了霍致远的强烈愧疚感。打开淋浴,我反复洗了很多遍澡,一直到皮肤都搓红了,我才终于疲惫的蹲在了地上。大概这世上没有比我更命苦的人了。以死相抗才免受唐乐骋侵犯的身子,却白白地给了个陌生的男人。嘴唇抖了抖,我低着头,不由紧紧抱住了膝盖。退房的时候,我问前台我的房间是用谁的身份证开的。前台说是用我的身份证开的。我有些气闷,从五万块里拿出五千块递给前台,问她能不能给我调一下昨晚的监控录像,我有东西丢了。前台抱歉的看着我,说昨晚监控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不能用了,十分抱歉。心情愈加沮丧,我说了声谢谢,举头丧气的往门外走。刚出去,手机便又响了起来。刚接起来,唐乐骋暴怒的声音就从里边传来:“昨晚你他妈去哪儿了?知不知道我找了你一晚上?”我吓了一跳,将手机稍稍拿远,无奈道:“心情不好,去喝酒了,放心,没有完成你交代我的事情,我不会死的。”“该死的,你怎么在酒店?你昨晚……”我不耐的打断他:“昨晚喝多了,很晚了,就随便找了家酒店。”“向前走三百米,上车!”不等我说话,他直接挂了电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唐乐骋这样不淡定,他是个笑面虎,总是一副儒雅的淡然模样,今天倒是让我开眼界了。随手将我的旧衣服扔进垃圾桶里,我看着身上的这一身裤装西装套装,有些无语。那个男人给我留下的衣服是一身宝蓝色的女款西装,西裤是束腰阔腿裤,上半身是掐腰设计,配上高跟鞋很显身材,能拉长我的身材比例。衣服很保守,款式却很不错,若非我恶心我的旧衣服,这衣服又是宝蓝色的,我宁愿扔了也不会穿。三百米处的路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汽车,双r相叠的标志格外的醒目,这车我前世坐过一回,倒是认识。徐立下车打开车门,我将墨镜往下拉了拉,朝着里面看了一眼。唐乐骋眉宇中透着疲惫,眼睑处发青黑,看来他真的找了我一晚上。“你倒是有闲情,宿醉还不忘换身衣服。”他话语里充满了讽刺,抬眸对徐立道:“去,调一下酒店监控,我倒要看看,昨晚是谁把她送回酒店的。”徐立点头,示意我上车。我刚弯下腰,腰就一阵酸痛,就连腿都隐隐发软。咬了咬牙,我尽量不露神色的坐了进去。刚坐下,就听唐乐骋阴冷道:“我怎么没听说过,喝酒还伤肾伤腰?”☆、第101章双苏碰面我乜了他一眼:“估摸着昨晚喝醉摔了一跤,喝断片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起来就浑身疼得厉害。”唐乐骋半信半疑的看着我,给了徐立一个凌厉的眼神。徐立颔首,关上车门就匆匆往酒店走。车内的气氛一时变得有些诡异,我腰很不舒服,只得不断轻微的调整坐姿。唐乐骋似笑非笑的眼睛一直盯在我的身上,我被他看的有些不自在,正欲找个话题调节下气氛,就见他猛地伸手扯住了我的衬衫领子。将衬衫领子往下拽了拽,他往我的脖子上看了一眼。心脏急跳了几下,我不由感激昨晚那个男人。他显然是个聪明人,没有在我的脖子上留下任何痕迹。唐乐骋没有找到任何痕迹,脸色稍稍缓和了些,松开我的领子冷哼了一声:“算你识相。”我将领口的扣子重新扣好,冷冷的扫向他:“唐先生,你总是忘记我们之间约定的三个条件。”唐乐骋打开车窗,往嘴里塞了一根烟,点燃:“苏小姐,在你的父母和弟弟的眼里,我早已经是你的丈夫了,很明显,他们很喜欢我这个女婿。”皱眉,我看向他,警惕道:“他们现在在哪里?”唐乐骋吸了一口烟,笑了笑:“在国外度假,我好吃好喝的供着他们,耗费人力物力,你觉得我会轻易对你放手吗?”“我劝你一句,乖乖跟着我,别耍花样,兴许等我们的计划完成,我一时兴起,会让你的姓氏前冠上唐姓,怎么样?是不是很心动?”我嗤笑,丝毫不给他面子:“不好意思,唐先生,我对二婚男人没兴趣,你在我家人身上的花费可以写个账本,等我们分道扬镳之时,我会一笔一笔跟你结算清楚。”唐乐骋脸色咻地冷沉了几分,他猛地伸手将我拉到他的面前,笑道:“苏青亦,你不要逼我。”我阴冷的回视着他:“我们到底是谁在逼谁?有本事你现在就放了我!”“放了你?”唐乐骋冷笑:“放了你让你跟姓霍的那个小子双宿双飞吗?做梦!”他将我猛地推开,烦躁的将烟头暗灭了在了烟灰缸里。我靠在车门上,伸手将衣服拽展,冷冷的笑了笑。徐立很快就回来了,他跟唐乐骋的报告跟前台跟我说的一样,说监控器故障了。唐乐骋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对徐立道:“查查她的衣服是在哪里买的,是谁买的。”心里突然就有些紧张,我攥了攥拳头,情绪有些复杂。徐立点了点头,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开车回了酒店,唐乐骋冲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又扔给我一身衣服,让我换上,说他看到我身上的衣服碍眼。第二天早上,唐乐骋有个生意要谈,我从卧室出来喝水的时候他正在客厅穿衬衫。唐乐骋虽然比霍致远年纪大不少,可他也很注意身材的保养,纹理清晰的肌rou撑的衬衫满当当的,使他周身的气场更加强大了几分。最近他蓄了胡子,修剪整齐的胡子衬得他刚毅的脸平添了几分魅力,不得不说,唐乐骋是很多少女会喜欢的那种多金帅大叔。端着水杯,我倚在门框上看他系扣子。系领带的时候,他掀起眼皮扫了我一眼,朝着我招了招手:“过来,帮我系领带。”我很想拒绝,可我又不好跟他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