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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交错,他攥着T恤衫纯棉的领口将袁灼死死抵在身下,吱呀作响的楼梯不是适合办这档子事的地方,袁灼被他惊了一跳,来不及反应,再回神时已经被他红着眼角扯下了裤子。“温哥——温——”袁灼没有说话的机会,温瑾堵着他的嘴亲得又深又狠,楼梯缝隙里扬起的灰尘迷住了他的眼睛,生理性的泪水充斥了他的眼眶,他好不容易偏过头去换了口气,被生生憋红的面上淌着一道明显的泪痕。一个真正优秀的Alpha,可以不会上头的面部表情管理,但一定得会下头的站军姿。袁灼在这个问题上还是足够出色的,他皱着发红的鼻尖,艰难的抽出一只手臂撑住楼梯边上的白墙,温瑾装修酒吧的时候绝对是被包工头偷工减料了,这楼梯瓢得要命,他皮糙rou厚的坐上去都嫌硌,要是换成温瑾肯定得受伤。“温哥,等会,我靠一下,我靠一下。我不跑,我靠稳一点再弄,要不你遭罪。”袁灼是天底下最凶的野狗,也是天底下最傻的野狗。此种美景近在眼前,袁灼没有仔细欣赏,没有腾出心思感慨一下温瑾此刻与平日里的反差,更没有因为自己对温瑾的重要性产生一丝得意。——他只搂着温瑾的前倾身子,尽可能稳稳当当的靠在与楼梯相接的墙壁上,生怕温瑾磕疼了膝盖。温瑾不喜欢狗,真要论起养宠物,他是十足的猫党。他父亲曾养过一只杜宾,徐老爷子是讲究黑道偶像包袱的那种人,逢年过节露面的时候总要牵着威风凛凛的爱宠,别着油光铮亮的配枪,墨镜一戴谁也不爱。杜宾算是最凶的烈性犬种了,不过也就是对外人飞扬跋扈,回到家里还是叼着玩具球追着主人裤脚的憨货,偶尔嘴贱啃了老爷子拿紫檀木雕得龙头拐杖,还要被老爷子无情蹂躏已经阉割去势的蛋蛋皮。徐老爷子去世那年,同样年事已高的杜宾趴在灵床边上绝食断气,温瑾给它料理的后事,把火化后的骨灰放进小小的盒子里,埋在了父亲的坟边。狗太深情,也太容易驯养,温瑾不是薄情寡义的性子,但他自认承不住那么深的情。刑岩也好,关越也罢,他同这些交心过命的兄弟走得都不算近,与邵旸的恋情是他唯一一次试图过界的行为,可结局不过是悻悻而终。温瑾觉得他对不起袁灼,第一次稀里糊涂上床的时候他是这么想的,现在这一次他还是这么想的。他吻上袁灼带汗的发顶,颤栗紧绷的腰腹看起来脆弱极了,他其实根本不会什么骑乘的花活,更何况还没有套子。实打实的凶刃长驱直入,guntang硬挺,从第一下就直直凿向狭窄萎缩的生殖腔,肆意欺凌着那处没能完全发育的禁地。世间种种旖旎风情,最动人的就是清冷理智的人萌生出欲念。动心动情的温瑾是极好看的,他像是一只正在逞凶撒泼的幼兽,不在乎疼痛,不在乎后果,他眉目盈亮,水汽氤氲,在被侵犯贯穿的境遇下呲出圆乎乎的獠牙逼人就范,用柔软可欺的爪垫掐住猎物的咽喉。——可事实上,温瑾才是那只莽撞青涩的猎物。獠牙蹭过皮rou,留下浅浅的痕迹,手指滑落颈间,颤得握不成拳。温瑾埋在袁灼蜜色的肩颈里,单薄瘦削的身子紧紧弓着,泪水从他眼角溢出,顺着捂红他藏匿风情的眼尾蜿蜒而下,留下明晃晃的水渍,与他大腿内侧的痕迹如出一辙。由他主导的情事脱缰而去,激烈到让他无所适从,他既想紧紧拥住袁灼,又想捂着小腹小声哽咽,他咬着下唇反复挣扎了几次,瘦长纤细的手指抬起又放下,最终无可奈何的落在袁灼的肩上,挠出了带血的印子。袁灼的小兄弟太畜生了,狰狞可怖的轮廓几乎撑破他的小腹,自下往上的体位是最容易让Omega受孕的体位,Alpha畜生似的玩意能直接攻城略地,狠狠撑开软弹可欺的腔口。印刻在骨子里的本能让袁灼做红了眼,他渐渐顾不上温瑾低哑的泣音,开始愈发大开大合的挺腰动作,他试图在温瑾体内寻觅一个能交代子子孙孙的地方,他试图顶开那个明明有一丝缝隙的地方,给温瑾打上属于他的烙印。“温哥……温哥,能进去的,让我进去——温哥,让我进去……”年轻的Alpha头脑发热,仍在惦记着上一次发情时没完成的事情,许是被他顶得太疼,温瑾含糊不清的摇了摇头,跪在楼梯上的双腿颤颤巍巍的抬起了一分,似是想从他身上起来,温柔乡酥骨醉神,沉溺其中的袁灼容不得半分纰漏,温瑾只是稍稍一动,他便抬手往温瑾臀上掴了一掌,逼得温瑾垮下身子跌回远处,重新将他的玩意吞吃入腹。野狗是不能惯的,惯多了容易蹬鼻子上脸,野性难驯。袁灼弄完的时候,温瑾比上一次还惨,他两个膝盖上全是乌青,颈上带着四五个渗血的牙印,腰臀被袁灼捏得青紫斑驳,合不上的后头同样见了血,就连秀气漂亮的小温瑾也是蔫头耷脑的,头顶上带着袁灼没轻没重的指甲印。养虎为患,养犬被睡,唯有养鹿心旷神怡,幸福圆满。老鹿嚼着草叶,挨着小鹿圆润翘挺的软屁股,如是说道。这一次兴头上的情事让袁灼坐稳的正宫的位置,也让温瑾连着两天没能下床。他恹恹的窝在袁灼怀里烧了一天,睡了一天,活蹦乱跳的帝王蟹在厨房里寿终正寝,死蟹rou质大打折扣,袁灼没敢给他吃,只能自己胡乱扒拉两下就撇给了巷子里的野猫野狗。第三天上午,袁灼好不容易骑上摩托出门,去干正事,邵旸走马上任的派头不小,城东三教九流最多,三两天的功夫就闹得人心惶惶,若是没有袁灼这种硬茬出头,怕是都得夹起尾巴做人。袁灼的正事,也是温瑾的正事。心意相通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温瑾浑浑噩噩的病了两日,再清醒时好像重活了一遭,他和袁灼前后脚出门,摩托车的尾烟还没散干净,他就叼着袁灼买给他的素馅包子叫了辆计程车。半小时之后,温瑾踩着褪了色的帆布鞋,坐在长桌尽头的主位上。“除了我刚才说的地方,还有东边那一半码头。”简易的塑料杯里盛着稀粥,用塑料吸管一扎,吸起来咕噜咕噜的,在座的大部分人都不会对这种玩意产生食欲,温瑾自顾自的埋头喝着,腮帮子一鼓一鼓的,格外稚气。“老赵,你想个办法,找个理由,演得像一点,让他给接过来,那边杂七杂八的事多,你带着他练一练。”“三,三爷……”四十岁的老赵,当打之年的成功人士,一根甩棍茬架打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