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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了笑。连燕又去换衣服,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他觉得发烧有些严重,这给了他迫切逃离的理由。徐白然还是在微信上给他转的钱,这让连燕觉得庆幸,不用在沈平格面前给钱,就不用那么尴尬了。连燕不敢抬起头,含糊地应和徐白然的话。“你再考虑这个事儿,报酬肯定不会少你的,”徐白然说。连燕茫然地看他一眼,才想起这件事指的是做模特这件事,他点头,只想离开。徐白然终于肯放他走了,他身边还站着沈平格,连燕闻到了沈平格身上很淡很淡的香味,和他之前身上那种肥皂香不一样,他想,是开始用男士香水了吗?但来不及想那么多了,连燕走过他,步子慢的很,这不是他能控制的,他的确动不了步子,还没擦肩,他听见了沈平格的声音。“连燕。”连燕心跳猛地停了瞬,停住了步伐,下意识看过去,看到了他的眼睛,沈平格在笑。“好久不见,”沈平格声音很轻,让他想到了麻雀,连燕每次想靠近麻雀的时候,怕惊吓到他们,都要很轻地走过去,他好像叹了口气,“不说说话吗?”连燕一下崩溃掉了,嘴唇动了动,什么音节都发布出来,他一直觉得沈平格是冷静的,是克制的,事实也的确如此,他的反应自然而然,让连燕觉得他们只是许久不见的老朋友。可他只想哭!他只想找个地方躲起来,仅此而已!徐白然有些惊讶:“你们俩认识啊?”又说,“原来叫连燕啊。”“我朋友,”沈平格的声音,“之前我高中的学弟。”连燕咬紧了嘴唇,几乎要站不住了,他明显感受到眼前模糊一片,可他不想在沈平格面前哭,当时是他要分手的啊。他听见徐白然说:“你学弟啊,怪不得,那你帮我劝劝,让他回头做个模特呗,他那个身材比例和脸都绝了,真的不吃这碗饭,不可惜啊。”“我尽力,”沈平格笑着说,“不得看他啊。”“那既然都认识,那一块去吃饭呗!”徐白然一拍手,“走走走!”连燕还来不及拒绝,徐白然就揽过了他。“不了。”沈平格说,低下头看了眼地面的阳光,徐白然看过来,“啊?怎么不想跟我一起啊?”是不想跟他一起!连燕觉得自己明明是抗拒和他一起吃饭的,但沈平格真正拒绝的时候,他还是莫名委屈起来,几乎呼吸不过来。“我的意思是,我们三个下次再约,你不是照片还没修吗?”沈平格抬起眼,眼睛弯起来,“而且……我和他那么久没见,总归要让我们俩单独吃个饭的,是不是?”作者有话说:重新遇见啦第116章沈平格的话语让连燕想起了很久之前的一件事情,很小的一件事。那天好像是晴天?或者是阴天?他陪着沈平格去散伙饭,沈平格揽着他的肩膀,说“这是我男朋友。”那天沈平格还喝酒了,眼睛却是亮亮的,是那个年纪特有的少年气息,散伙饭结束快凌晨了,沈平格拒绝和他们一起回去,懒懒地笑,说:“总该给我们一点独处空间吧。”谈云他们还笑着骂他,却也还是离开了。沈平格把他抵在街边绿油的梧桐树上,树干上粗粝的纹理磕疼了连燕,连燕借着稀薄白水的光看到了沈平格的脸,沈平格低声说:“我刚才就很想吻你。”连燕心跳得厉害,浑身都发软,怔怔看着他。“很多东西在特定的时间点之后都会丢失掉,像我和他们,可能几年之后联系就变少,没有什么是永久的——你说’防腐剂’是永久的吗?”沈平格明显喝醉了点,吐息间都是酒气,好像有点苦恼的样子,又笑起来,“但我觉得你是永久的。”那件小事只是这些。还包括他们在树叶窸窸窣窣里的接吻,吻得嘴唇都发疼,在凌晨街道的十指相扣,像所有情侣都会做那样,把每天都当成末日来拼死相爱。连燕觉得今天喝醉酒的是自己,他浑身都丧失了协调行动能力,只能勉强维持直立,脑袋里杂乱无序。他很想像沈平格那样体面,那样沈平格看向他,他不会低下头。“行吧,那你俩去吧,”徐白然捞起了旁边的摄像机,耸耸肩,“看我工作多,好欺负。”这下这片空地只剩他们两个人,至少连燕只能看见他了。“先下楼吧,”沈平格说,“一起走?”他越过连燕,走得很慢,似乎笃定连燕会跟上来。实际上也是如此,像是多年训练出的反应,连燕的确跟在他身后,即便手脚僵硬地像刚学会走路。电梯间刚好停在四楼,避免了同等电梯的尴尬。他们进了电梯间,门应声关上,缓缓朝下走,连燕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里,只能揣在卫衣的兜里,他听见沈平格说。“你好像长高了,”沈平格说,“一米七五了吧。”听沈平格的话对连燕来说不亚于做一套英语听力,他费劲听每个人,再给出解析,可惜也没有正确应答的模板,连燕笨拙地点头。“穿长袖不热吗?”沈平格看向玻璃电梯外的刺眼阳光,“今天最高37度。”电梯下降带来的失重感比上升要严重,阳光晃来晃去,连燕头晕得厉害,他猜测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嘴唇说不定也干裂了,这让他下意识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一楼到了,电梯门应声打开,连燕想抢先他走出去,却腿脚忽的发软,沈平格及时阻止了他在电梯门外一干人眼前出洋相,揽住了他。沈平格扣住他的肩膀,连燕有了支撑点,勉强走出了电梯。外面的热风吹涌进来,灌进口唇间,带来一种近乎窒息的温度。他发誓他烧得不严重,不到高温的地步,不然他不至于有心思想——这是他们八个月以来第一次的肢体接触,他在梦之外碰到了真实的体温,这让连燕再次想哭。到了空地,连燕还没反应过来,沈平格的手背便贴上了他的额头,很快拿开了,脸上的笑意一下子没了,沈平格皱眉说:“你发烧了。”“那先不去吃饭了,我送你去医院。”在沈平格下一句出口之前,连燕摇了摇头,比划说:我回家吧。连燕几乎没有去过医院,在沈逸明离开之后,医院往往充斥着哭泣与药水味道,小诊所的味道他也不喜欢,但总归好过医院。“但你在发烧,”沈平格看着他,“你不可能不知道。”发烧是什么要死要活的病症吗?比起高烧,眼前的沈平格更容易带来类似死亡的疼痛,连燕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遗憾——遗憾这顿饭吗?还是遗憾沈平格的手背没有多停留几秒?连燕摇头,比划:家里有药,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