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书库 - 耽美小说 - 穿越古代之黑马攻略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5

分卷阅读55

    的复背他背过的东西。即使有些篇章他觉得已经达到永生不忘的地步了,但是叶萧逸还是继续复背。

因为他担心几年不用他会忘光,只要他还没考上状元,20岁前他就不敢断了“复背”这个考耐心的工作。

经过任奇峰的嘴,大家都知道叶萧逸全都答对了,还有个没听过名字的王高俊据说也是全都答了,第三名默得多的才是王雍。

一下子出现两匹黑马,叶萧逸和王高俊都备受瞩目。叶萧逸是毫无压力,王高俊却心惶惶然。

第二场考诗赋杂文,考的是辞章,叶萧逸要pk的对手主要是文章华彩的王雍。

据说他在书院读书的时候,山长念他的文章,能让天上的鸿雁惊掉下来。这个故事叶萧逸觉得只是偶然,但是王雍的文章确实很闪瞎人眼。

作诗方面,王雍的造诣很高。叶萧逸研究过他的诗文,总结出他的成诗特点是时间跨度大、空间跨度大,给人一种恢宏的气势,和大家风范的感觉。

比如“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空间跨度大,能给人以弘大之感,而“凄断百年身”之类的是时间跨度大,给人以震撼之感。

叶萧逸找不到破解之法,也没有更高的才能,那就抄他的路子吧!以彼之道胜彼之身,玩跨度大?那就看谁玩得溜吧!

作诗的时候,叶萧逸是可劲儿的拉长时间轴和时空轴。比跨度大是吧?你写“飞流直下三千尺”,我就写“飞流直下一万丈”,看谁有气势?

而至于这种文体,王雍的特色是华彩和用典多,他的一篇楼阁赋就能用上七种颜色,给人以如画的鲜明感。

比如“飞阁流丹、层峦耸翠、青雀黄龙、寒潭清、暮山紫、紫电、青霜”等七彩颜色描绘出楼阁之华美、装修之富丽。

至于用典多,如“非谢家之宝树,接孟氏之芳邻”、“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孟尝高洁,空怀报国之心。阮藉猖狂,岂效穷途之哭”等等……

王雍一篇数百字的赋,能够用典多达五六十个之多,基本每十个字就能见一典故。关键人家还不是胡乱堆砌,上下句他还接得到!

所以叶萧逸要破解他的文采很难啊。虽然他的文风一向比较悲切,如“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

但是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考官就能欣赏王雍的悲古情怀也不一定啊。何况他还名声在外。

叶萧逸只能硬着头皮上,和这个天才pk文采。

他之前在家里研究王雍的文章,是决定用“赋圣”司马相如的手法打败他。但是能发挥出几分赋圣的水准?叶萧逸就只能努力了。

司马相如作赋的特点是先描绘一幅规模宏大的背景图,再细腻的描绘每一事物。

赋圣笔下的事物都超脱凡俗,向唯美的n次元过度,很不现实,被人称为铺排夸饰。今人已经不提倡了,主要是除了华丽,也没别的作用。

但是这种繁复靡丽,还是非常具有美感和吸引力的。

比如司马相如要提到蝶,他不会只用一个“蝶”字就完了,赋圣会写这是斑斓彩翅蝶,还会描绘蝶上的茸毛和蝶羽。

他要写鸟,也会写出这鸟的学名和颜色。与写意的“诗”风格相反,司马相如赋的特点是偏向细腻和工笔细描。

赋圣的文章光是形容水声的词,比如“澹澹”、“潺潺”等就有几十个。关于山林虫鸟、亭台楼阁的形容词,他一个人用过的词就能出一部词典。

叶萧逸在乡试的前一段日子,就在努力熟悉赋圣的这些专用词。企图写出与赋圣一样靡丽的文章,装点自己的文采。

在绝对的文采面前,叶萧逸那点立意上的优势是体现不出来的。除非自己的文采能与王雍并驾齐驱,考官才能把自己的文章评在王雍之上,别人也才能服气。

三天作了一诗一赋,考完一场辞赋后,叶萧逸舒了一口气。王雍算不足为患了。

第三场考策论,考的是时政之见。那位“经世致用”的奇才任奇峰将是一大强劲对手。而至于王雍,如无意外,那小鬼头应该一出口就是批判现状,叶萧逸已经不担心他了。

第33章状元攻略33

叶萧逸想帮萧墨,就要煽动皇帝再御驾亲征。

三年前,萧墨的人还没到京城,萧烈那厮就打道回宫了。宫城难破,萧墨的刺杀兵。种一直没机会得手,如果皇帝老儿再出宫一次,估计就能成功被刺杀了。

所以叶萧逸所献之策,必须是让朝廷打。

就萧烈那个好战份子,没篡位前就是堪称“战神”一般的护国大将军,如果有出兵的理由,这个壮年皇帝一定会再上阵御驾亲征的。

叶萧逸看到这道这么长的题目,也觉得萧烈这位曾经的护国大将军在蠢蠢欲动。

试想,朝廷以前不知道西山之背有那么大片地方,现在发现了另一片广阔的土地,上面的两只两虎还在恶斗,萧烈这个第三方会不会想坐收渔翁之利?

等两虎打伤打死了,再来灭掉它们,把萧氏王朝的版图扩展到大山西面,整整多了一倍土地啊!想想就很兴奋,尤其萧烈还是个会打仗的战神。

朝廷出这道题,估计最想听到的声音是:一个都不交好,把这两虎灭了,再占了它们的地盘最好!

不过假如朝廷出兵西征,周围那些小民族趁机偷我朝的土地怎么办?还有,葱岭难越,朝廷西征要如何跨越这座雪山也是个问题,粮草运输是最难办的。

所以这道题长篇大论交待了那么多基本情况,就是让士子尽情发挥想办法来着的。

出于本心,叶萧逸却不想朝廷西征去夺取西山之背(中亚)的那片土地。

中亚、阿富汗那块地方即使是在高科技武。器的现代也是有名的“帝国坟场”,非常邪门,只要有强国敢把手伸进阿富汗的,无一不是惨败而归。

而且这些强国一旦败走阿富汗,就将迎来帝国的衰落,至今没人能占领这片邪门的坟场。

先不说古代的中亚打了几个世纪的仗,搞死了无数帝国。光是近代的数次抢夺战,都让叶萧逸觉得中亚阿富汗那块地碰不得。

近代的例子,比如曾经的世界霸主“日不落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