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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祈求舅舅自己继续留下,但维克多公爵和蔼地对他说:“你的哥哥需要你帮助。”被毫无怜惜地拒绝,阿诺德带着不甘上了马车。他指着拉姆说:“我还会再回来的!”三年后,蒙特罗斯庄园是他的,除了舅舅外,他要把所有的仆从全部赶走。“驾!驾!”于是,马车离开了庄园回伯爵城堡。在阿诺德离开的第二天一大早,消失了整整一个月的萨尔特爵士来访。安东尼把他请入庄园,看到正在吃早餐的麦娅,他笑着招呼道:“亲爱的麦娅,看到你很高兴。”麦娅站起向他行了个礼:“谢谢萨尔特爵士,我很好。”萨尔特爵士说:“看来公爵府上,你并不寂寞。这我就放心了。”然后问女仆凯蒂:“不知公爵在哪?”凯蒂恭敬地回道:“公爵还没有起床。”萨尔特爵士点点头,然后往楼上去。一早,拉姆接过凯蒂叠好的公爵衣服,他道谢后,往三楼去。他敢打赌,这个时间,维克多公爵肯定没有醒。这位大贵族自安排他每天早上读报纸后,便把原本每天叫醒他的事情放到了他的身上。所以,现在的每天早上,拉姆会把叠好整齐的衣服,拿上楼给庄园主人,叫醒他,等他醒来换好衣服,并洗漱后吃早餐的时候,拉姆便开始每天早上的报纸工作。现在,他和往常一样捧着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来到公爵房间叫醒庄园里的主人。可奇怪的是,公爵的门口是虚掩着。是安德森管家么?带着这个想法,拉姆走到了门口。当他抓住门把手推开的时候,却突然停了下来。他看到了萨尔特爵士在里面,这个商人正俯身吻了一下公爵的额头。之后,便一直看着沉睡中的公爵。那种眼神,仿佛在看恋人似的。拉姆呆怔。在萨尔特爵士伸手抚摸公爵的脸时,他推开门进了去:“早上好,萨尔特爵士。”萨尔特爵士手一顿,他收身含笑回道:“早上好。”他记得,这个绿眼睛的仆人叫拉姆。拉姆走到床头边,他俯身挡住萨尔特爵士的视线,然后轻声叫道:“早上好,公爵。”连续叫了三声,公爵那双深蓝色的眼睛才缓缓睁开。拉姆突然发现,那双眼睛不仅漂亮,还吸引人。简直,就像名贵的宝石一般。这种想法,莫名地让拉姆感到悸动。也是第一次,他看到了公爵吸引人的一面。维克多公爵醒来后,拉姆收身。然后,公爵看到了来访的萨尔特爵士。第11章第十一章:亚伯探长萨尔特脸上带着笑容,显得绅士有礼:“早上好,维克多。”公爵回:“早上好,耶利米。”拉姆对萨尔特爵士请道:“萨尔特爵士,麦娅小姐一直想念您,并有些事情想问您。请跟我来。”萨尔特爵士脸上笑容不变:“好的。”然后向公爵道:“维克多,待会见。”于是,跟随拉姆出去。维多克公爵拿起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开始穿上。刚刚,拉姆有意支走萨尔特爵士。他为什么这么做?拉姆带着萨尔特爵士来到藏书房,然后告辞继续伺候公爵。里面,刚吃过早餐的麦娅拿着笔在写字。萨尔特爵士走过来,麦娅停下笔:“尊敬的萨尔特爵士。”爵士坐下,说:“你的变化令我感到意外。”一个月的时间,这个乡下来的姑娘身上的气质变化不少。借了桃乐丝幸运的她,以后会成为一位知书达理的小姐吧。“谢谢您,萨尔特爵士。这是您的赐予。”“不,我的好姑娘。这是你的运气。”麦娅道谢。“麦娅,这一个月你过得怎么样?”“庄园里的人对我很好。”“公爵呢?”“公爵、公爵也很好。只是,我们从未说过话。”“是么?”“真是对不起。或许公爵不太喜欢我。”“哦,不。别紧张,我亲爱的姑娘。公爵并不讨厌你。如果讨厌你的话,不会把你留在庄园,反而把你送回我的身边。”萨尔特爵士看得出来,麦娅没有安全感。生活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她焦心,所以才会这么努力地下功夫学习。爵士的话让麦娅内心安定不少。于是,她鼓起勇气问:“萨尔特爵士,我想知道,您为什么把我送到蒙特罗斯庄园?”萨尔特爵士笑着说:“公爵需要一个陪伴。而我则觉得你是适合的人选。”麦娅虽然不聪明,但她知道,爵士在撒谎。但贵族老爷不说,她便不敢再问。过了好一会,罗琳走紧来请爵士与公爵共享早餐。爵士站起跟随离开。今早,拉姆和往常一样给公爵念今天的报纸。不同的只是,餐桌上,多了一位客人。在他念报纸的时候,客人对公爵说:“维克多,蒙特罗斯庄园的宴会取消了。”这个月,贵妇人和绅士们都没有收到请帖。维克多公爵回道:“是的。”萨尔特爵士笑说:“伦敦的贵族们一定大失所望。”维克多公爵说:“这里不是他们找乐子的地方。”还真是不近人情的话呢。萨尔特爵士说:“我很高兴能为你找到陪伴的人。”维克多公爵说:“我只是不想看到一个姑娘重新回到贫民窟。”如果他没有留下麦娅,爵士一定会把可怜的姑娘送回贫民窟。她的身份来历,安德森管家早已问清楚。单纯的姑娘,还不知道自己作为“物品”送到进了庄园。遗憾的是,不管她和桃乐丝长得再像,他都不会把她当成桃乐丝。萨尔特爵士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再需要,我会给她找个好人家嫁了。”知识和礼仪可以让她嫁个好男人。公爵没有回答他的话。与公爵用完早餐后,爵士告辞离开了庄园。之后,维克多公爵让安东尼备好马车。他对拉姆说:“你跟我去一趟伦敦。”“好的,公爵。”很快,安东尼备好马车。安德森为公爵穿上大衣,把帽子和手套递给他。公爵戴上帽子和手套后,便带着拉姆出门坐上马车。安东尼挥起鞭子抽在马儿的身上,马动了起来,然后熟门熟路地离开庄园往伦敦市区去。这是拉姆第二次与公爵同坐在马车上。第一次,是他被抓来的时候。这位大贵族,就算不说话,也会令人感到生畏。在接近伦敦的时候,拉姆不禁扭头看向窗外。他已经离开伦敦已有一个半月,再次看到这座大城市,他是意动的。几百万人口的伦敦里,混居着各种各样的人,还有许许多多商品。当然,那时候他最喜欢的是面包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