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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富帅竹马,谈恋爱,日常。1“萧遥!看,那个人就是赵旗!就是他和你抢老婆!”“他?”我冷冷地往走廊上一瞥,的确,那里站着个身材挺高的男孩,远远的,我看不清楚正脸,同桌把眼镜递给我,我仔细一瞧:“哦,长得还不错嘛。”“有吗?我觉得你比他帅多啦!”同桌李方玉算是我好朋友,也是我的粉丝,一个小娘炮,白白净净的,全年级都疯传他是GAY,但我没当一回事,他是不是GAY都不关我事嘛,小娘炮李方玉说:“我支持你,去把朱丹抢回来!”“我有病啊?”我呸了一声:“不喜欢我的人我去喜欢,我犯贱?再说,破坏人家的感情,第三者哦,这么损人品的事情我不要做。”“你你你,你上次才给别人戴了绿帽……”李方玉见我信口雌黄,他语无伦次地批判我,我一笑置之,背起书包抬脚走人了。经过走廊的时候因为人比较多,我不小心撞在那个叫赵旗的家伙身上,其实我认识他,这种爱出风头的角色,我怎么会不认识?“对不起。”我说。“……”他没说什么,看我一眼,侧身让开,我就走了过去。哎,其实这个赵旗嘛,我老早就知道他啦。回到家,我老爸正好也在,真难得,我问老爸:“你是不是有个朋友姓赵,在银行的?”我爸说:“姓赵的太多了,叫什么名字?哪个银行?”我说:“不知道。”“那你要我怎么回答?”老爸哼了一声:“怎么了?有什么事?”“没事!”我说,钻进房间,我戴上了耳机,按下PLAY键以后,我的世界就只有音乐了,我开始不问世事,边听歌(其实主要是听歌),边做起了作业。我的高中生活:学习,玩,交女朋友,其中学习占据了最小的部分,女朋友第二小,玩最大。我是个很爱玩的人,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我爸说我是玩物丧志,我也觉得,高一的时候我曾尝试过好好读书,然后很快我的名词就飚进了第一考场,后来我就又开始偷懒,渐渐地沦落到现在,总是在年纪四五十名徘徊,说不上多好,但也不至于太丢脸了。我对自己的要求,是很低的。“萧遥,今天晚上出去吃饭!你听到了没有?别只顾着听歌!”老爸怒吼我。“听到啦。”我懒洋洋地回答,耳机仍然没摘下来,我感觉那时候的我就是个傻逼:“又要我陪你去应酬,给我出场费!”“昨天不是才给了你钱?”老爸生气地说:“你每天钱花哪儿去了?”我没好意思说,其实我正在攒钱呢,我想买新的MP3,但我已经有好几个了呀,老爸是不会懂我这种需求的。“快点快点!”老爸催促我:“别洗澡了!换身衣服就好!”“不行,”我慢腾腾地脱掉身上的睡衣:“人靠衣冠啊,老爸!”“男孩子这么臭美。”老爸嘟嚷着,不过还是很无奈地帮我把浴室门关上了。“你好你好……”到了酒店包厢,里面已经或坐或站着几个人,见了老爸,他们纷纷簇拥上来打招呼。我比较冷漠地站在一边,也没什么人搭理我,直到老爸给我介绍,别人才又凑了上来说“令公子BLABLABLA……”一堆吹捧,我敷衍地笑着,内心很不喜欢应酬,但我也习惯了应酬,到了这种场合自然会变成另外一个人,感觉自己很牛逼,能把各种角色扮演得很好。门口忽然又多了一个人,我看着地上那个影子,比我的略微长那么一点点……“嗯。”他嗯了一声。我没反应。他又“嗯”了一声。干嘛?我回过头。一个看上去有点痞,略拽,然后很高傲的人站在我身后。“你好面熟啊。”我装B地说。“下午见过。”他回答。“在走廊上。”他说:“你踩了我一脚。”对哦,我和你说了对不起,你好像还没和我说没关系呢,我朝他微微一笑。大人们核对了一下我俩的信息,原来今天就是他老爸做东请客吃饭,他老爸果然是银行的赵姓叔叔,这个世界真小,真无聊,感觉到处都是一个圈子的人。“赵旗啊,”他爸爸说:“你和萧遥好像还是幼儿园同学呢,不过你是转学去的,只呆了一年,萧遥可能不记得了。”“我们不同班吧。”他扬起眉毛,语气懒洋洋的:“如果是同班我肯定记得萧遥。”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名字从他嘴巴里念出来感觉怪怪的。“我记得你。”我突然开口,大家原本正在吃菜,结果都把目光转向我,我说:“不过是在小学的时候,你和我小学也是同校,你不记得了吧?我们一起表演过一个节目,一年级的时候,你头上还点了个红点呢,是跳探戈。”“……”赵旗一怔,然后笑:“你记性真好。”那当然了,我哼了一声,长得好看的人我都记得。我和赵旗成了见面会打招呼的朋友类型。君之之交淡如水,我们俩都不是君子,不过当时的交情也就是淡如水的地步。赵旗说,他对我是,一见钟情==。我愣没看出来,我估计他是骗我的吧,他这种人高兴起来什么甜言蜜语都能往外蹦。我说我对你可不是一见钟情啊,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特讨厌。他说没事,很多人第一眼看到我都特讨厌我。我特别理解你们。我说,你怎么这样,我说什么都能增加你的优越感。他说,这证明你可爱,我爱你啊。不过这段对话发生的时间大概是我们正式认识好多年以后了,期间我俩分分合合,说过的好听难听的话都无数,难听话我记得不全,但只要是他夸我的话,我简直句句都能倒背如流。2高中的时候我常常无病呻吟,那本来就是个流行无病呻吟的时期,如果你是我高中同学的话,肯定不时能看见我一个人背着书包带着个巨大的耳机心不在焉地过马路,每次可能都有百分之一的几率被车撞死,但我依然故我,还觉得挺酷。那时候我是不开心的。因为脑子里有些事想不通。有一天,我正像往常一样低着头走路,音乐声在耳边爆炸,忽然一个人旋风似的冲上来大力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