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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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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不料,他刚说完这宽慰人心的话没多久,孟臾就开始发起烧来,谢鹤逸找陈墉过来看,无外乎就是伤口发炎引起的,孟臾侧躺在病床上,任由护士给她手背扎针输液。

    谢鹤逸委下身来用手背试她额头上的温度,guntang的触感让他一下子蹙起眉,他没说话,转身去将病房半开着的窗子关紧,夜里风凉,冷风正是从那里吹进来的。

    然后拖了把椅子,坐在孟臾面前看着她,又伸手将掌心覆上她的额面,低声道:“你发烧了,烫得厉害。”

    孟臾精神倒像是还可以的样子,折腾了一整天这会儿却不见困倦,只是声音有些哑,她说:“是你的手太凉了。”

    她这个样子实在叫人于心不忍,明明是为他伤的,却还时时刻刻记挂着不让他觉得歉疚,言语之间更是不忘为他开脱,就算谢鹤逸心如铁石,此刻也难免百炼钢化成绕指柔。他叹口气,抬手给她拢拢被子,将枕头堆在她腰背后抵住,好让她能侧躺得省力些。

    孟臾心里盘算着,现在应该是个好时机,对付谢鹤逸这种心思复杂的人,最有效的办法永远都是删繁就简,打直球。

    她想要看看到底是不是自己在异想天开,愚妄虚求,暗自下定决心后,孟臾叫他:“哥,我觉得伤口有点儿疼,你陪我说说话吧,转移一下注意力。”

    谢鹤逸自然不会拒绝,垂眸看着她光洁的额面,低声问:“……当时,怎么就冲上去了,不害怕吗?”

    孟臾沉吟片刻,说:“我没想那么多,那会儿情况紧急,也根本没时间想,就觉得你很危险,所以就……反正我在佛祖面前发过誓的,本来就是要给你挡灾的,不能说话不算数呀。”

    谢鹤逸寂沉的容色稍动,却不知为何没作声,孟臾再接再厉道:“但后来我仔细想过,如果再来一次,就算不是冲动之下,是完全清醒的状态,给我足够的时间选,我也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

    孟臾眨眨眼,趴在枕上看着他,一字一句问:“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谢鹤逸一怔,沉默半晌,然后意味不明地轻笑了下,屈起指节碰碰她的脸颊,“……小傻子。”

    “嘭”得一声,孟臾整个下午脑补的那些可能性瞬间四溢散开,消失不见。她相信,在这样的意外跟前,肯定不止她一个人会审视自己的感情,谢鹤逸绝无可能没有任何触动,他明明是最能看透人心的那个,也不可能是没听懂她故意问的话,而让他退避三舍,给出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答案的唯一原因,只可能是——他不愿意对她有所回应。

    孟臾闭上眼,有气无力道:“我困了……”

    “嗯,睡吧。晚上我就在这里陪着你,有事叫我。”谢鹤逸起身关掉白炽顶灯,只留一盏观察灯,折身回头恰巧看到光晕照在她的周身,像围着一尊菩萨。

    他就这样瞧了她几秒,平日里总是清俏艳丽的面颊此刻看起来却一片煞白,印象中孟臾很少有这样精神不济的时候,就算不高兴,也是活力十足的样子,不像现在,整个人从外到内都蔫蔫儿的,仿佛受到了什么巨大打击似的。这几年,她是真的有所进益,与他过招,进退得宜,举重若轻。但不知怎的,在他面前时,总是很容易让他忽略掉她的性别,时常觉得她是个小孩儿,捧在手心里还怕摔了。

    谢鹤逸微不可闻地轻叹一声,收回视线,在心里过了一遍《金刚经》。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过了两日,孟臾实在无聊,唉声叹气嚷嚷着待不惯医院。谢鹤逸问过陈墉的意见,他愿意纵容她,便将人接回了谢园,一应药物都有人按需送去。

    刚到门口,便遇上登门拜访的宁知衍,说是为了探病。

    孟臾跟着两人上楼进了谢鹤逸的书房,总归是为了她来的,也不好就此躲着回自己屋子。

    “你倒是有空,婚礼的事儿都交给兰九一个人办?”

    汪兰九自小与他们一起长大,谢鹤逸不免要问一问。

    宁知衍随意找位置坐下,语调讽刺地自嘲,“哪用得上我?恐怕在她心里头,做个寡妇才合意,哪天我死了,她保准叫宁家竖起贞节牌坊扬名千里。”

    孟臾低垂眼睫听着,他们的事她多少知道些,少年时旧友转眼成夫妻,却是一对怨偶,说不上对错。但由此可见,情之一字是最无常的。

    谢鹤逸怕她觉得累,便说:“见也见过了,你去休息吧,待会儿叫你吃饭,今天有你喜欢的太湖白鱼。”

    “嗯。”孟臾便没坚持留下,刚想转身,宁知衍叫住她:“孟臾,五哥婚礼邀请你参加,肯不肯赏脸?”

    这个邀约有点奇怪,孟臾看向谢鹤逸,又听宁知衍似笑非笑地说:“我邀请的是你,你看他做什么?你是你,他是他,怎么,这点小事儿你自己都做不了主?”

    孟臾被他的激将法激到,不再迟疑:“去就去。”

    谁怕谁?又不是什么刀山火海。

    宁知衍一脸得逞地看着谢鹤逸,就许你看我的笑话,就不许我礼尚往来?

    谢鹤逸懒得与他计较,从旁边鸟食罐里拈起一把小米搁在手心,将窗边挂着的鸟笼子打开,放出那只叽叽喳喳的麻雀来。

    这只麻雀在他手里待得久了,即便此刻打开笼子也不肯飞出去,一蹦一跳地跃上他的掌心,低头专心啄食小米。麻雀这种鸟,虽然常见,不值什么,但性子惯来是烈的,一圈起来,宁可饿死也不肯稍有屈服。这只却不大一样,当日差点死在他手上,后面才不过几天功夫又与他亲近起来,记吃不记打。

    他喜欢这样知情识趣的小东西,烈性子从来都是对着别人的,不是对着他的。

    但似乎也给不了更多,只能止步于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