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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年还未带我到世上那天存在过一位等到我爱的某人夜夜为我失眠从来未相识已不在这个人极其实在却像个虚构角色莫非今生原定陪我来却去了错误时代”歌声永不成断。——1942年,郑辛十八岁。然而他却是魔都的一个传奇,既是笑柄,又是深闺少女们想要嫁的人。这一切,只因为他一直在寻找一个人。一切要从他刚生下来不久说起,他刚生下来体质弱,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都五六岁了,还不会说话,整日糊里糊涂的。郑家人都说他是废了,郑家家主即他爹也绝望了,可一直生不出孩子,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等他五六岁的时候,一场高烧,稀里糊涂的让他身体强健起来。然而他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爹娘,我要去找一个人,她和我同时投胎,约好了的,她背上一双狐狸眼。”郑家家主一听啥也不说了,反正不是脑袋烧糊涂了,就是被什么玩意儿附体了。西医请了请中医,神婆请了请道士。那段时间,三教九流来来往往,大半年折腾过去,没什么改变。正文第九十八章1874——3他瘦成一把骨头,道:“我就是要去找她,她还等着我。”他妈看的心疼不已,劝他爹要不算了。他爹也没有办法,正想着要不算了,一大和尚把台阶送上门。大和尚道:“这孩子怕是少喝了一口孟婆汤,所以还记得和别人的约定,投胎转世了,还耿耿于怀。”既然有了台阶,那么就一起下吧。这几年里。郑辛也看出他爹不会帮他,于是老老实实的在家看了几年书,却比那些在学堂读书的还要厉害。从十二岁开始,他走遍河山大地没有找到。十六岁起他回到魔都,致力于郑家产业,很快,遍布全国,众人皆称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商业巨子。这让人心怡的背后,只因为他一个人找不到想要找的人,那就牵扯进更多的人来寻找。他是个传奇。很多人想要嫁给他,他一一拒绝。有女子曾当面问他:“你要是找不到那个人呢。”“找不到也要找。”“如果一辈子找不到呢?”“那我也要找。”“如果她老残病寡呢。”“她怎么样都是我所喜欢的。”女子败了,但是无怨无悔,有一个男人这么痴情,就算不是对自己,也足够让人心折。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为了找到那个人,他放弃了多少。————她醒来,枕边湿了一块儿,她抹了抹眼角,还有湿润的痕迹。她竟哭了,她在床上坐了好一会儿才起来洗漱。理所当然的,迟到了。她迟到,没谁敢说。她捡起放在门口的白玫瑰,一如既往是二十朵,其实他很有钱,更多的玫瑰花也送的起,这是不是代表着他是真心的?她无从揣摩。在门口愣了一会儿,她才抱着白玫瑰进去,罕见的用笔筒装了点儿水。职员都看着她,眼中带了些惊异。她笑了笑。所有人都在猜测,难道天上下红雨了还是太阳从西方升起了。她不过是有感于梦,觉得每个人的深情都不该被辜负。今天,她未婚夫来接她,公司门口,就连那小秘书也忍不住来她面前夸赞道:“外面的人好帅啊。”可她手中还有事没完成。总裁敲了敲她的门道:“你去吧。”“这些事。”“这些事我帮你做,我可知道的我的大将有强迫症,事情不做完,睡觉都不安稳。”她其实不想,因为尴尬,她人生中少有幻想,所以这种事落在她头上,她并没有惊喜若狂的感觉,只觉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最终还是出去,躲避不是她的性格。她看着堵在公司门口的男人,自行上车。这是一家西餐厅,尽管现今的西餐厅多如牛毛,但这家的烤牛排仍旧出名。她吃了一口,就放下了。她觉得有些事情还是说清楚好。她说:“我们是合作关系,对吧。”他手中刀叉一顿,点头。“所以这样无用的事可以少做。”他慢条斯理的擦擦嘴,他道:“既然要做夫妻,有些事还是得做做样子。”“没必要。”耳中的歌声又在响起。“为何未及时地出生在1874邂逅你看守你一起老死互不相识身处在同年代中仍可同生共死”她摸着包,簪子落在家里了,她今天上班前太急,没来得及拿,加上今天一天都没有歌声,所以她没注意到。她起身,带着几分迫不及待的说:“抱歉,我有事,先走了。”她的未婚夫目送她的背影,用手机打了个电话,自己喜欢的人还是要看牢点儿呢,不然不见了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带走那就完了。郁婕回到家中,刚拿到簪子就晕到在地,好在她房间里没有什么锋利的东西,于性命无虞。——1939年,很快的爆发了卢沟桥事变。中华这块土地,即将被列强分瓜,魔都作为港口城市,自然被盯上了,只是这里有许多租界,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军队都一时之间不敢进犯。然而租界毕竟不牢靠,那些人带着自己妻儿子女走了。于是沦陷也是在所难免的。郑辛在还没沦陷时不听广播,他怕听到哪个哪个地方沦陷,他喜欢的人在里面,而他却没有办法赶到她身边,只有在这里过生活,他心里有愧。郑辛被他爹打了一巴掌。他爹说:“我郑家男儿没有怂货,你不是想带回她吗,去,去把她带